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财富值38

2016-10-12 22:14发布

与开发商签订《房屋产权调换协议》,主要内容是:回迁安置原位置一楼03室220平米,商服用房。在安置房源时,在原位置03室安置了99平米。后又和开发商签了一份《补充协议》,主要内容是:保留03室又给调剂一处,09室96平米。仍不够原协议的面积,用03室的二层50平米和09室的二层70平米抵扣。问:这时的《补充协议》的法律效力和原协议一样吗?《补充协议》是否仍有优先权?谢谢。
8条回答
高志博律师
1楼 · 2016-10-12 22:26.采纳回答
你好,根据协议约定履行。
王皓律师
2楼-- · 2016-10-12 22:15
你好,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,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,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,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。
 
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。
当事人订立、履行合同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
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。
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。
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
  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
  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
  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  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  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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